中央社記者陳清芳
玻尿酸市場競爭進入戰國時代,價格混亂,有人拿關節炎專用的玻尿酸做臉部微整形,
還有美容師違反使用不明的玻尿酸分裝貨,連網路都有這類產品削價競爭,造成部分消費者受害。

台大醫院皮膚部主治醫師指出,有病患去護膚美容沙龍注射玻尿酸,而且是分裝後沒有標示的產品,
原以為美容師也會做微整形,結果注射玻尿酸之後,皮膚卻是又紅又腫,還有人因此過敏發炎。

開 業皮膚科醫師朱芃年透露,有些醫師將膝關節專用的玻尿酸,用在注射真皮層及塑型的美容療程,
由於2種玻尿酸分子結構不同,價差達5倍,曾有消費者短短2個 月多次注射玻尿酸產品,每次都短短1、2週都沒效,
甚至出現皮膚紅腫斑塊,如果有診所推出「無限打」、「最低價」玻尿酸,要特別小心。

這種亂象在最近1年日趨嚴重,坊間的玻尿酸品牌從1家獨大,進展到美國、瑞士、台灣等4家土洋品牌競爭,
加上中國大陸與韓國水貨、不明來源的分裝貨加入戰局,流向診所、美容沙龍、網路等通路,出現低於新台幣1萬元就能全臉「打到好」的超低價。

業者指出,因為玻尿酸需要低溫的運輸環境,玻尿酸水貨或不明分裝貨對消費者的最大風險,
未經合法程序入境及私下分裝的過程,將破壞針劑內真空無菌的安全性與穩定性,非常容易產生污染變質。
台大醫院整形外科部主任湯月碧警告,因為誤信誇大廣告、注射不明廠牌玻尿酸而出現過敏、感染的例子並不少見,
提醒消費者要特別注意為自身安全把關。

根據專業皮膚科、整形外科專業醫師建議,民眾在接受玻尿酸微整形療程時,要注意4項安全守則,
第1是尋找經驗豐富、有口碑且訓練有素的專科醫師;第2是要求醫師出示玻尿酸完整盒裝產品、認明合法商標才當場拆封。

第3是留意盒的代理製造商的封口貼,查閱有效日期與產品批號,再三確認產品的合法性與安全性;
第4是消費者一定要瞭解玻尿酸的市價行情,注射1c.c.療程大約是1萬到2萬元。

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指出,輸入未經產品登記的玻尿酸,視同走私偽藥,違反藥事法第84條規定,
違者將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;販賣偽藥將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等重罰。
2011/04/21 10:20 中央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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